************事务所(普通合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现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特公示如下:
******事务所
投标报价:贰万元整(¥20000.00元)
项目负责部门:信息技术处
联系电话:0551-******
地址:合肥市新安江路与王岗路交叉口。
如果投标单位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门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特此公告。
附件1:视为弃标通知书
附件2:弃标说明
******中学
2025年7月8日
******事务所
投标报价:贰万元整(¥20000.00元)
项目负责部门:信息技术处
联系电话:0551-******
地址:合肥市新安江路与王岗路交叉口。
如果投标单位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门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特此公告。
附件1:视为弃标通知书
附件2:弃标说明
******中学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