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矾山镇东明村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矾山镇东明村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等)
项目编号:2024ANNGZ0023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6月28日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矾山镇东明村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等)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79号市政实验检测楼,石家庄高新区昆仑大街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壹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庐巢路与内环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项目负责人:盛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6月29日
附件: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矾山镇东明村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等)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矾山镇东明村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等)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