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明光市官山矿区3号整合区凹凸棒石粘土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明光市官山矿区3号整合区凹凸棒石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该审查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光程;电话(传真):0550-******;
邮箱:******。
附件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表(安徽省明光市官山矿区3号整合区凹凸棒石粘土矿).doc
附件2.(正文脱密)审定稿修编明光3号整合区开发方案 .pdf
附件3.(评审意见脱密)审定稿修编明光3号整合区开发方案评审意见 .pdf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