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所报《望江西路(新桥大道-天柱山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情况予以公告。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
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审批文号:环建审〔2024〕9019号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与发展统筹科
联系电话:0551-****** 传真:0551-******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民生大厦12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公示,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望江西路(新桥大道-天柱山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