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信息发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人 |
******管理中心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项目采购内容 |
32寸电视、42寸电视、客户端发布器(机顶盒)、客户端软件(机顶盒系统)、LED视频处理器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段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
评标方法 |
最低价中标 |
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于2023年12月22日15:00前,******审核通过后领取文件。 |
公告期限 |
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 |
时间和开标地点 |
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地点: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二楼B区会议室 |
联系方式 |
******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
备注 |
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以下文件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密封: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质量、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请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投标人须信息真实。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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