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服务中心综合楼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庙政〔2024〕3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服务中心综合楼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编码:2408-340104-04-01-250483
二、该项目位于蜀山区小庙镇长江西路与马场路交口东北侧,拟改造******服务中心,项目总面积约286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1460平方米,地面广场及绿化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原主楼、辅楼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配套用房、内部道路、室外停车场改造等。
三、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各专项方案设计,结合区域整体规划,做好与周边路网、雨污水管网及现有排水设施的衔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任意损坏主要承重结构构件,不得改变结构的使用用途和使用环境,不得擅自变动建筑的主体结构。
四、经审查,项目概算总投资334.5万元。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完善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条件及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并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2024年12月3日
抄送:区统计局
******办公室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