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初字【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2.1.2 建设地点:广平县3个镇(平固店镇、南韩镇、南阳堡镇)2.1.3 计划工期:4个月2.1.4 质量要求:合格2.1.5 标段划分:2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本项目涉及到平固店镇、南韩镇:南阳堡镇。共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9293㎡,沥青路面硬化44006㎡,便道硬化22074㎡,路牙石17706m。便道分为便道I型和便道Ⅱ型。便道I型硬化面积18943㎡,便道Ⅱ型硬化面积3131㎡。除便道砖13#外,其余便道均为便道I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垚,电话:0310-******。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中标单位拟投入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00:00至2024-10-27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2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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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农村局地 址:邯郸市广平县广平镇东城路南街391号邮 编:0******有限公司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君荟大厦4层427号邮 编:056000联 系 人:王垚电 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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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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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广平县广平镇东城路南街391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君荟大厦4层427号 |
邮编: | 05765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翟希望 | 联系人: | 王垚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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