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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州南至新安江枢纽段)现状用地分析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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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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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T-XM-C-2024-02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州南至新安江枢纽段)现状用地分析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4)”

(4)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测绘测量类项目工作。

备注:业绩材料:(1)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测绘测量类项目工作。

备注:业绩材料:(1)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三、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之浦路700-2号

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0幢写字楼 6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


附件信息: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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