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报来《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并参考蚌埠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蚌环评估字〔2023〕50号)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总体意见
******有限公司南厂区压铸车间西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间************有限公司:XYG-1603,最大穿透工件厚度为 80mm 铝件。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为平扫实时成像,工件托盘可 360°旋转。设备出厂时自带铅房,自带铅房内部尺寸为长 1620mm×宽 1420mm×高 1900mm。检测系统最大管电压为160kV,最大管电流为 3.0mA,最大管功率为 480W,过滤条件为 2.0mm 铝,主射线由南向北照射。
本批工程总投资为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5%。
上述建设项目符合辐射正当化原则,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且对周边环境的辐射剂量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及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符合5mSv/a和0.25mSv/a的管理限值要求。
2、探伤室应落实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辐射防护屏蔽措施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探伤检测室内配备 1 台固定式剂量报警仪(2 个探头),配备门机联锁、监控装置、、急停开关、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控制台(设有钥匙开关)、通风系统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
3、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设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对辐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均要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配备便携式剂量监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剂量水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项目周围的辐射剂量水平至少监测1次。
5、按规定程序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
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辐射工作。每年1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上一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
6、项目建设完毕后,建设单位须及时向我局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自主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本批复只适用于以上核技术利用项目,其他如涉及非放射性污染的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M )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六楼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