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TH-******
二、项目名称:******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百大农产品市场B1区5号
中标(成交)费率:88.00%
评审得分:88.04分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埇桥区预制菜产业园餐饮服务楼102室
中标(成交)费率:86.00%
评审得分:87.7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 A-606
联系方式: 孙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姚工 ******
供稿人:孙子威
初审:喻海峰
二审:孙涛
终审:丁浩
图文排版:图文信息中心
二、项目名称:******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百大农产品市场B1区5号
中标(成交)费率:88.00%
评审得分:88.04分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埇桥区预制菜产业园餐饮服务楼102室
中标(成交)费率:86.00%
评审得分:87.7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包) 服务范围:冷冻食品 服务要求:①货品来源渠道正规,有 QS 认证,食品安全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冷冻肉实施《GB 4789.36-2016 冷冻肉及其制品检验》),符合国家规定的冷冻肉品类质量要求和卫生检疫标准。 ②外包装完好,包装上印有生产厂家、生产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③内透明塑料袋封闭包装,袋内无杂物、无破损、无漏气。 ④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货品未解冻,规格均匀,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⑤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扣除纸箱、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有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 5%扣除含冰量。 ⑥肉眼辨认验收品质,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⑦必须全程冷链运输。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 A-606
联系方式: 孙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姚工 ******
供稿人:孙子威
初审:喻海峰
二审:孙涛
终审:丁浩
图文排版:图文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