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TH-******
二、项目名称:******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学校内6号
中标(成交)费率:80.00%
评审得分:90.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 A-606
联系方式: 孙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姚工 ******
供稿人:孙子威
初审:喻海峰
二审:孙涛
终审:丁浩
图文排版:图文信息中心
二、项目名称:******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学校内6号
中标(成交)费率:80.00%
评审得分:90.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包) 服务范围:生鲜肉 服务要求:1、猪肉类质量及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猪肉类必须是当日冷鲜片猪肉(现场分割)、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带有公司出厂标签,且为当日凌晨宰杀,以半只为基准供货,现场分解,不得含有瘦肉精或注水肉,不得供应冷冻排骨、猪副产品、加工后排骨、 肉末、肉片、肉丝等,不得以次充好,掺假掺杂,不得为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所供应猪肉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符合 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猪肉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标准。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合格证明。 (2)具体标准:片猪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片猪肉前膀后座丰满,肋条花层好,颜色正常,胴体修割整齐干净,去头(蹄、尾)、槽头肉、内脏、三腺、奶头、残毛,分级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去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 1.0-2.5cm 以内, 鲜片猪肉重在25公斤以上40公斤以内,劈半、整修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统排去尾骨、前脖子骨,不得带膘油。猪蹄去毛,无破损、血斑,带筋。 2、牛羊禽肉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牛肉以鲜牛肉为主,肌肉呈均匀的红色,具有光泽,纹理比较粗,油脂较少;羊肉具有羊肉特有的气味,切面有光泽、纹理清晰自然,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肉质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禽肉以鲜禽肉为主。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 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不得为注水或病死牛羊禽肉,质量标准符合 GB2707-2016、GB/16869-2005 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符合 GB20799-2016 标准等法规要求和国标(行业)标准。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合格证明。 (2)具体标准:标的物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每只重量约 1.2-2.0千克。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 A-606
联系方式: 孙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姚工 ******
供稿人:孙子威
初审:喻海峰
二审:孙涛
终审:丁浩
图文排版:图文信息中心